山東大斯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信息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2026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魯環字〔2026〕31號)要求,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審核前公司基本情況和產污排污狀況,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 一、基礎信息 企業名稱:山東大斯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屬行業:2645染料制造 法人代表:張敏 公司地址:山東省樂陵市循環經濟示范園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稱、數量、用途 目前我公司在生產運營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年用量為染料生產線:30%液堿、31%鹽酸、17%氨水、氯磺酸、亞硫酰氯(氯化亞砜)、硝基苯等。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 1、廢氣 工程廢氣主要來源染料生產車間和污水處理站。染料生產車間廢氣主要為磺化尾氣、氨化尾氣、酸化尾氣、包裝廢氣,主要污染物為二氧化硫、氯化氫、非甲烷總烴、硝基苯、氨氣、顆粒物,收集后經四級降膜除塵+二級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根3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密閉收集后經二級噴淋塔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經二級噴淋塔處理后,非甲烷總烴、氨氣、臭氣濃度、硫化氫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達標排放。 工藝廢氣和后處理廢氣經四級降膜除塵+二級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均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標準限值,氯化氫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硝基苯排放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氣、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均達標排放。 2、廢水 廢水主要包括氯化鈉回收裝置的污冷凝水、生物噴淋裝置的有機廢氣噴淋廢水、中間體車間的設備清洗水、地面沖洗水和真空泵廢水、生活污水、循環水站的循環冷卻排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為COD、BOD、SS、氨氮、鹽分、硝基苯類。項目產生的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樂陵碧水源水務運營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后排入趙灘子溝進入德惠新河。 四、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 公司產生的危廢主要為: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鹽、廢活性炭和污泥等。項目產生的危廢均委托由法定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置。 五、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 1、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擴散的措施 公司建有水污染事故三級防控體系: 一級防控體系:生產裝置區、罐區以及原料倉庫設置地溝,罐區設置圍堰,均能通過導排系統引至應急水池。 二級防控體系:全廠建設1座事故應急水池,有效容積650m3。若發生事故,關閉雨水排口的截止閥,開啟事故水池入口閥門,各環節事故廢水進入事故應急池。事故結束后,根據污水處理站狀況用泵將廢水打入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防止生產裝置(罐區)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廢水造成的環境污染。 三級防控體系:廠區雨水排口設置有雨水截止閥,防止事故情況下物料經雨水進入地表水水體。污水經廠內污水站處理后,通過規范化排污口排入樂陵碧水源水務運營有限公司處理。 2、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2023年8月修訂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通過專家組評審和德州市生態環境局樂陵分局備案,備案號為:371481-2023-032-M,公司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正常開展了“應急預案演練”,日常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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